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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6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各位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现启动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项目情况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根据资助方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各项奖学金的名称、奖励人数、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要求等内容,详见《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附件1)

二、参评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

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参评对象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我校学籍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按资助方要求执行。

(二)评选条件

所有参评学生均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违法违纪行为;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位于前60%(含);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6、积极参加艺术学习和实践活动,有一定审美和人文素养;

7、积极参加劳动教育实践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观;

8、知农爱农,全面发展,具有扎实的农业科学素养、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在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申请者还须满足各项奖学金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三、日程安排

1、学院评选

按照各项奖学金奖励人数、奖励标准、评选条件及要求等内容,参考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百事“赋能女性”王捷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近邻宝奖学金、哈啰校园筑梦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对各项奖学金获奖者名单进行公示,详见《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附件2)。对公示有疑问的,请于11月8日17:00前联系土地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62736581。

2、系统申请、材料提交

获奖学生于11月9日-10日登录校内平台-办事大厅-310学工系统,在学生资助服务-校级奖学金-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模块,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学生请务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填写。

学生通过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待院系审核通过后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字盖章,连同成绩单(原件)、相关荣誉证明(可复印)、个人成长报告(可电子版打印)等纸质材料于11月13日14:00前提交奖学金材料至信电楼531,申请表中有照片要求的需要粘贴证件照原件。除上述统一要求外,曦之奖学金还需额外提交相应纸质材料。具体要求:所在学院开具的综合测评排名、学习成绩排名证明材料原件一份,A4纸打印,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特别提醒:

1.社会捐赠类奖学金的申请者均需提交1份致资助方的“个人成长报告”,标题统一为***个人成长报告,抬头统一为尊敬的***,称呼根据奖学金项目一览表中的设立单位或个人准确填写,1000字左右,标题字体统一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三号,正文字体统一为仿宋_GB2312四号,行间距为28,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条理清晰,着重汇报一学年来思想、学习、实践与生活等方面的成长情况、突出成绩、感想体会以及对资助方的感谢等。学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认真撰写申请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评选资格。

2.曾宪梓优秀大学生奖励计划为连续资助项目,由上学年获奖学生继续申请。对于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要求的上学年获奖学生,取消连续资助资格,空余名额由同学院同年级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申请获得。

3.曦之奖学金为续评项目,学院在评审时优先考虑上学年获得曦之奖学金的学生。对于不符合奖学金评选要求的上学年获奖学生,取消续评资格。

 

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36581

联系邮箱:clstzizhu@163.com

 

附件1 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项目一览表.pdf

 附件2 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名单.docx

 附件3 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捐赠类奖学金评选结果公示.xlsx

土地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