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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25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

现启动本学期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简称“推优”),请认真查看《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附件一),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10月25日-10月31日   团支部推优

团员填写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员发展动态管理卡中的《申请人》和《积极分子》(附件二)管理卡,自查核实、整理材料,确认无误后向团支部申请 “推优”。

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对“推优”人选进行民主评议、考察公示,具体参照《实施办法》。公示无异议后,团支部将“推优”材料提交给对应党支部(附件三)

党支部将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和推荐表审核后存档。

11月1日  学院党委理论测试

通过团支部团员大会决议的“推优”人选于11月1日分别于东西区参加学院党委举办的线下理论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1月2日-11月8日  党支部推选

对团支部“推优”人选是否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要充分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对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当听取导师、辅导员、班主任等的意见。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推优”人选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等方面进行最终考察,并决定是否确定其为党的发展对象;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将发展对象名单提交给学院党委审核,并将相应材料录入党员E先锋。

学院党委审核通过后,将结果反馈给党支部。

 

注意:

1.“推优”人选必须年满18周岁、具有一年以上团龄;年满28周岁的青年,由各党支部负责通知并进行 “推优”,具体参照《实施办法》。

2.《实施办法》可以在学院党委下发的文件基础上进行修订,提前向学院党委报请示。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学院联系。

分党委联系人:王帅  

办公地点:西区土化楼172

电话:010-62733168

电子邮箱:wangshuai2019@cau.edu.cn

 

分团委联系人:曹旭东

办公地点:西区土化楼177

电话:010-62733169

电子邮箱: caoxudong@cau.edu.cn

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一  土地学院推荐优秀共青团员成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实施办法.docx

附件二  中国农业大学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员发展动态管理卡(申请人和积极分子).docx

附件三  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团对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