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生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学校“双一流”建设总体部署、学院“开放、融合、合作、协同”的办学理念,完善学生综合组织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引导学生成长为“强农兴农、知农爱农”、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由学院成立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本科生综测成绩的最终审核工作,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班上报的综测材料按不少于20%的人数比例进行抽查,并对综测评定结果进行最终公示。小组组长为学院分团委书记高同,小组成员为部分学生代表。
2、各班级成立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本班级综测评定工作的实施,小组成员需由班主任、班委代表、普通同学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此外,各班级还需成立综合素质成绩审核小组,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组成(一般为4人),负责本班综测成绩的审核工作。审核工作要求每一份综测申报材料至少由两名审核小组成员审核并确认,审核完毕后,在班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并接受同学提出的异议与反馈,修改后进行第二次公示并接受同学提出的异议与反馈,再次对结果进行修改,每次公示异议反馈期应为1-2天,第三次公示为最终成绩。
3、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时间为2021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4日。测评对象为我院2019、2020、2021级全体本科生。
4、本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具体实施细则按照《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测素质测评方案》(附件11)实施。该方案由土地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5、本学年度由学院三大学生组织负责组织举办的活动以《院办学生活动参与情况统计表》(附件12)为参与依据,直接进行申报即可,无需另附证明材料。非院办活动需按要求出具证明材料。
6、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是学生评价的主要参考,是各类评优和奖学金评定的依据。对于在综合素质测评过程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与综合素质测评资格,当年综测成绩为零分,同时取消当年奖学金评定和各类评优资格;情节特别严重者,给予院纪、校纪相应处分。
二、材料提交
1、本年度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统一提交电子材料,需手写签名、盖章材料请打印签字、盖章后扫描为电子版材料上交。
2、参评同学需将《思想品德成绩基础分得分表》(附件3)、《思想品德成绩基础分证明材料》(附件4)、《个人能力发展及附加分得分表》(附件6)、《个人能力发展及附加分得分证明材料》(附件7)、《非院级学生干部工作考核认定表》(附件8,按个人需要填写)、《班委工作认定汇总表》(附件9,按个人需要)、《院级干部工作认定汇总表》(附件10,按个人需要)并打包命名为“姓名+综测材料+学号”于2022年7月13日前上交本班综测工作小组。
3、各班级综测工作小组需组织填写《班级民主评分表》(附件1,该表统一打包为压缩包)、《综合测评工作承诺书》(附件2)、《班级思想品德成绩汇总表》(附件5)、《班委工作认定汇总表》(附件9)、《班级综测汇总表(无成绩版)》(附件13),连同本班同学的个人综测材料统一打包命名为“xxx班+综测评定材料”于2022年7月24日22:00前发送至clstxs@163.com,同时请抄送clsttw@163.com,邮件主题同文件名。请按时上交,逾期不候。
4、个人能力发展及附加分允许补录,补录环节仅限2022年7月14日-9月4日所产生的各项加分,其他时间段所产生的加分恕不补录。补录材料由班长负责收集,打包命名为“xxx班+综测补录材料”发送至clstxs@163.com,抄送clsttw@163.com,邮件主题同文件名,补录材料上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24:00。
未尽事宜由土地学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高 同 010-62736581
李明琪 15826779626
共青团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附件11: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综测素质测评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