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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2021年度优秀教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17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各位老师:

为了表彰奖励在教学、科研等岗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任教师,根据《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附件1)文件的规定,开展2021年度学院优秀教师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优秀教师主要为表彰从事本科和研究生教学、科学研究、科技推广、科技服务工作的人员。学院事业编制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经所在基层党支部推荐申报。

学院优秀教师评选按各系在编人员总数的15%比例确定名额(四舍五入、年度平衡),由各系党支部负责组织推荐。

系别
名额
地理信息工程系3
土地利用工程系
3
土地资源管理系
4
土壤和水科学系
3

二、评选条件

1.具有教师资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在本校工作满五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

3.2020-2021学年担任本科课程主讲教师,至少主讲一门本科课程,并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验教学,参讲其他本科或研究生课程。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全面培养,近两年主持或以主要参加人(排名前 3)参加过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核心课程建设,成绩显著。

5.教学效果优秀,近一年至少有一门主讲课程的学生评价分数在学院排前50%。

6.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或科技推广或科技服务等工作,2020-2021学年参加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排名前 3)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

7.2020年度年终考核工作量在全院排名前30%。

8.在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各单位可以作为候选人推荐,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按照《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评选采取个人申报、基层党支部初评、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公示、学院审定发文的程序。具体如下:

(一)个人申报

个人须提出申报优秀教师的申请,填写《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奖励审批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基层党支部。提交的材料真实可靠,实事求是。

(二)各基层党支部推荐

6月28日11:00前,各基层党支部按评选条件和分配的推荐名额在申请参加优秀教职工的人员中推荐候选人,并将个人填写的《审批表》及业绩证明材料提交到学院。

各基层党支部需对被推荐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表现进行考察和评价,在审批表中提出明确的推荐意见。

(三)组织评审和公示

学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按奖项规定名额进行评审,并将通过人员名单在学院内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学院审定

学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人员进行审定,审定通过人选由学院发文公布,并从中择优推荐为学校优秀教师候选人。

(五)表彰奖励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进行表彰奖励。

四、具体说明

(一)各基层党支部依照《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负责优秀教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被推荐人选需认真填写《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奖励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材料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

(四)各基层党支部应坚持贡献导向、优中选优,切实推荐在岗位表现突出的专任教师,曾获优秀教师奖励的人员也可申报。


联系邮箱dengting1991@cau.edu.cn       地点:资环楼5-205室

 

附件1: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教师评选办法(试行).pdf

附件2: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奖励审批表.doc

 

 

 

 


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