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评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学金评选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尚民
组 员: 高同、梁硕、侯丽
二、奖学金评选资格: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评选年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学习勤奋、成绩良好,评选年度无任何不及格课程。
3、身心健康、活动积极,评选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满足班级前80%。
4、我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16-18级本科学生(外校赴我校交流学习的交换生不享有参评奖学金资格);转专业学生参与我院奖学金评选需转入我院学习半年及以上。
5、符合《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奖学金评选条件,各项综合奖学金之间,各项专项奖学金之间,综合奖学金与专项奖学金之间,均不可兼得(校长奖学金除外),各种单项奖学金和院设奖学金可与其它奖学金兼得。
6、奖学金评选过程中参考的GPA为10月8日学院教务处导出的学生总GPA。
三、奖学金评选办法:
2018-2019学年我院本科生奖学金的类型分为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包括: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共4项。
2、单项奖学金包括:学习优秀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共5项。
3、专项奖学金包括:曦之奖学金、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中图能源奖学金,共3项。
(一)综合奖学金评选办法:
综合类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表现优秀,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排名评选。参评基础条件为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满足班级前40%。
1、校长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从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中遴选产生,奖励金额12000元/人(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特别突出的学生,要求综合测评成绩班级第一,学习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10%,GPA较高的学生优先,奖励金额8000元/人。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位于班级前40%,奖励金额5000元/人。
4、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
(二)单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单项类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表现优秀,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参评基础条件为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前70%。且GPA不低于3.0(含3.0,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除外)
1、学习优秀奖学金
(1)学习优秀一等奖学金;
依据学习成绩排名按全院参评人数约10%确定,奖励金额2000元/人。
(2)学习优秀二等奖学金;
依据学习成绩排名按全院参评人数约15%确定,奖励金额1500元/人。
(3)学习优秀三等奖学金;
依据学习成绩排名按全院参评人数约20%确定,奖励金额1000元/人。
2、学习进步奖学金
用于奖励在班级或专业(可按学生较高的跃进程度选取参比范围,以GPA成绩测算)中,学习成绩排名比率与上一学年的差额等于或超过0.3且综合素质排名不低于前80%的学生,奖励金额500元/人。
3、优秀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及预科班转入的各民族学生。要求学生积极为增进民族感情、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而努力。
(1)一等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50(含3.50)以上,奖励金额3000元/人;
(2)二等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3.00(含3.00)-3.50之间,奖励金额2000元/人;
(3)三等奖学金,学年平均学分绩点在2.50(含2.50)-3.00之间,奖励金额1000元/人。
4、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文化活动优秀奖学金
依据团委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三)专项奖学金评选办法:
专项类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表现优秀,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主要依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评选,参评学生GPA不低于3.0(含3.0)。
1、曦之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综合测评班级排名前10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曾获曦之奖学金的“曦之人”可优先参评,奖励金额6600元/人。
2、寻梦未来学习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5000元/人。
3、中图能源奖学金
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金额2000元/人。
四、奖学金评选程序:
1、学院按照参评学生的专业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和学生综合素质表现,初步确定名单。
2、学院初评结束后在院网进行公示。
3、网上公示期间,接受学生反馈意见,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
五、奖学金评选说明:
1、根据我院各年级、各班级学生人数比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奖学金奖项分配名额。
2、2018-2019学年奖学金评选细则公示,学院设立咨询、监督电话:62736581,邮箱:clstxs@163.com。
土地科学与技术学院
2019年10月14日